为保障您在丽昊商贸商城(以下简称“本商城”)的在线支付安全、便捷,明确支付流程及相关权责,通化市丽昊商贸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们”)特制定本说明。本说明适用于所有在本商城通过在线支付方式完成交易的用户,涵盖支付方式、操作流程、安全保障、异常处理等核心内容,与《用户注册协议》《售后政策》等规则互为补充,共同保障您的交易权益。
本商城接入正规第三方支付渠道,为您提供多元化、安全的支付选择,具体支付方式及适用场景如下:
支付方式 | 适用场景 | 特殊说明 |
|---|---|---|
微信支付(零钱/绑定银行卡) | 所有商品订单支付、增值服务购买 | 支持实时到账,需确保微信账号已实名认证 |
支付宝(余额/绑定银行卡/花呗) | 所有商品订单支付、增值服务购买 | 花呗支付需符合支付宝花呗使用规则,分期费用以支付宝提示为准 |
银行卡快捷支付 | 所有商品订单支付(支持主流国有银行及商业银行) | 单笔支付限额以发卡行规定为准,可联系银行调整 |
企业对公转账 | 企业采购订单(单笔金额≥5000元) | 需先联系客服确认订单,获取对公账户信息后完成支付 |
提示:本商城不支持现金转账、私人账户收款等非官方支付方式,谨防诈骗。所有支付均需通过商城订单页跳转的正规渠道完成。
订单确认:您在本商城选择商品后,提交订单并核对订单信息(包括商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价格、收货地址等),确认无误后点击“去支付”。
支付方式选择:进入支付页面,根据需求选择对应支付方式(如微信支付、支付宝),部分支付方式支持“支付渠道切换”(如微信支付可切换“零钱”或“银行卡”)。
完成支付:点击“确认支付”后,系统将跳转至对应第三方支付平台页面,按提示完成密码输入、指纹验证或短信验证码验证等操作,支付成功后将自动返回本商城。
订单状态更新:支付成功后,您的订单状态将实时更新为“已支付”,本商城将通过短信或站内信向您发送支付成功通知;若支付失败,订单状态将保持“待支付”,您可重新发起支付。
支付凭证获取:支付完成后,您可在“个人中心-我的订单”中点击对应订单,查看“支付详情”获取支付凭证;同时,第三方支付平台(如微信、支付宝)的账单中也将留存支付记录。
支付时效:为保障库存资源合理分配,订单提交后需在24小时内完成支付(预售商品、限时活动商品以活动规则为准,通常为12小时内),超时未支付的订单将被系统自动关闭,库存释放。
重新下单:订单因超时关闭后,您若仍需购买对应商品,需重新提交订单并完成支付,商品价格以重新下单时的实时价格为准。
预售商品支付:预售商品通常分为“定金支付”和“尾款支付”两个阶段,定金支付后需在约定尾款支付期内完成尾款支付,逾期未支付尾款的,定金将不予退还,且订单自动关闭。
技术保障:本商城采用加密传输技术,保障您的支付信息(如银行卡号、支付密码等)在传输过程中不被泄露;所有支付操作均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,本商城不存储您的敏感支付信息。
渠道正规性: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均为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正规机构(如微信支付、支付宝),确保支付流程合规、安全。
风险提示:请您妥善保管支付账户信息(如支付密码、短信验证码),不要向他人泄露;在公共网络环境下(如网吧、公共WiFi)支付时,建议开启手机热点或使用VPN,降低信息泄露风险。
诈骗防范:若收到“订单异常需退款重付”“账户冻结需转账解冻”等陌生信息,请勿轻信,应通过本商城官方客服渠道核实,避免点击陌生链接或向不明账户转账。
异常场景 | 可能原因 | 解决方法 |
|---|---|---|
支付页面无法跳转 | 网络不稳定、浏览器缓存异常 | 检查网络连接,清除浏览器缓存,或更换手机APP/其他浏览器重新尝试 |
支付成功但订单显示“待支付” | 支付信息同步延迟 | 等待5-10分钟后刷新订单页面;若仍未同步,联系客服提供支付凭证核实 |
支付时提示“限额” | 发卡行单笔/单日支付限额限制 | 联系发卡行调整限额,或拆分订单支付,或更换其他支付方式 |
重复支付同一订单 | 网络延迟导致多次发起支付 | 联系客服提供多笔支付凭证,我们将在1-3个工作日内退还重复支付款项 |
若遇到上述未涵盖的支付异常问题,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联系处理:
支付问题专属热线:13904459829(每日9:00-21:00)
客服邮箱:lhsmygser@163.com(邮件主题注明“支付异常+订单号”,附上支付凭证截图)
在线客服:商城“个人中心-客服中心”实时咨询(工作日8:30-17:30优先响应)
支付完成后,若您需要发票,可在“订单详情”中申请开具,发票信息将与订单支付信息一致,具体开票规则详见本商城《发票管理说明》。
因您个人原因(如误拍、重复下单)导致支付后需要取消订单的,退款将按《退款说明》规则办理,支付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(如有)由责任方承担。
本商城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或支付渠道调整,新增或减少支付方式,相关变更将通过商城公告公示,公示后继续使用服务视为同意变更。
本说明自2025年11月01日起生效,若后续修改将通过本商城首页公告公示,公示期满(不少于7个自然日)后继续使用服务,视为您同意修改后的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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